市南区关于征集庆祝建国70周年 原创文艺作品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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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委各部委、区直各党组(党委)、工委:
     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广泛组织开展“我和我的祖国”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》部署和要求,为充分展示时尚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区形象,推动市南区文化事业更加繁荣发展,进一步挖掘我区文艺精品力作,现在全区范围内征集评选展示一批主题鲜明、体裁多样的优秀作品,传播主流价值理念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征集主题
“我和祖国共成长”
二、征集内容
1.作品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领域发生的巨大变化、取得的伟大成就,宣传和弘扬“中国梦”精神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文艺作品;
2.作品要展示开放、现代、活力、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氛围,彰显“市南元素”,讲好“市南故事”的文艺作品;
3.作品要具有较大的社会意义,能够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、体现中华文化精神、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,力求思想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有机统一。
三、征集类型
文学、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小品、曲艺、短视频、纪录片和专题片等。
四、征集范围
1.社会各界人士、文艺爱好者及文化艺术行业协会;
2.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、各街道办事处。
五、有关要求
1.征集作品必须保证为原创作品,拥有充分、完全、排他的知识产权,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知识产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合法权利,一经发现,取消资格,作品涉及的知识产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申报人自负。
2.舞蹈类作品需报送视频光盘,音乐、戏剧、小品、曲艺类可以报送作品剧本、歌谱、曲谱,也可以报送完整节目视频(需附剧本、歌谱、曲谱)。
3.主办方将本着尊重原创作者原发性创意的理念,保护作者的版权和创意,使得原创者的权益不受任何损害。来稿一律不退,请申报人自留底稿。
4.主办方有权对全部作品进行对外宣传推广,可以通过电视、广播、杂志报刊、书籍、互联网、新媒体、线下实体展等方式对作品展示,展示过程中会有相应措施保护作者合法权利。
5.所有作品作者有署名权,如有商业操作将另行签订作品授权协议。
6.主办方对所有作品具有使用权。作品使用权仅限于展览、播出、宣传等目的。
7.主办方对所有作品享有汇编、改编等权利,对基于投稿作品制作形成的作品依法享有相应权利。
六、征集时间
自通知发布之日至7月20日止。主办方将邀请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,8月底前公示入选作品名单。优先推荐入选作品参与相关展示活动并进行宣传推介。
七、征集方式
申报人填报《市南区庆祝建国70周年原创文艺作品申报表》,并提交纸质版(A4纸双面打印)及电子版。纸质材料(一式两份)报送至市南区文化馆(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601房间),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(snqwhg@163.com)。
联系人:李娜  牛庆明    联系方式:68896606
附件:市南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原创文艺作品申报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市南区委宣传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市南区文化和旅游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6月5日
附件:
市南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
原创文艺作品申报表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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