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市第四届剪纸大赛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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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放飞梦想,品味传统”
青岛市第四届剪纸大赛的通知
 
各街道办事处:
为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剪纸的保护和传承,弘扬民族传统优秀文化,充分展示剪纸的历史价值和艺术魅力,加深非遗剪纸艺术在全社会的影响力,将于近期开展“放飞梦想,品味传统”青岛市第四届剪纸大赛活动。为保障比赛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承办单位
主办单位: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承办单位:青岛市文化馆
          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
          各区市文化馆、非遗保护中心
二、作品要求
参赛作品应以十二生肖“猴”为创作题材,结合自身生活经验创作,并用剪纸艺术手段进行表现。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、传递正能量,展现欢乐祥和的岛城文化氛围,作品创作手法、形式不限(如剪纸、刻纸、撕纸),但材质只限于各类纸张。作品尺寸不限,装裱不作要求。
三、参赛规则
(一)本次大赛分为三个阶段:
1、海选阶段:由各区市文化馆及社会人员报送剪纸作品进行初选;
2、现场创作选拔:作者现场创作作品,邀请剪纸名家现场评选;
3、展览及颁奖:获奖作品将在青岛市文化馆群星展厅展览并举办颁奖典礼,之后将在各区市进行巡展。
(二)参赛对象:剪纸艺术团体、剪纸艺术传承人及广大剪纸艺术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,每名参赛者限报剪纸作品两幅。大赛将分为未成年组(4至18岁)、成年组(18岁以上)。未成年组将评出“新锐奖”10名,成年组评出“匠心奖”10名,同时大赛将评出优秀创作奖、最佳组织奖若干。
(三)参赛作品应为本人原创,严禁以任何形式抄袭、临摹他人作品,严禁由他人代替剪刻。一经核实非参赛者本人的真实作品,将取消参赛资格。
(四)参赛作品应标注标题,字数不超过15字,同时提供50字以内的说明。参赛作品应标明作者真实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所在地区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和详细联系地址。
(五)参赛作品一经提交,不予退回,作品使用权归活动举办方,由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展厅收藏。获奖作者拥有署名权,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拥有使用权(可举办展览、出版相关书籍等)。
四、作品报送
请各街道办事处进行初选,并在12月18日前填写报名表,并汇总参赛作品(请按组别排序)报送至市南区文化馆。
联系人:王岩
地址: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
电话:0532-68896608
 
附件:青岛市第四届剪纸大赛报名表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区文化新闻出版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