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世界文化遗产(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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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85年11月22日加入《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》的缔约国行列以来,截至2013年,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核被批准列入《世界遗产名录》的中国的世界遗产共有45项(包括自然遗产10项,文化遗产31项和双重遗产4项)。在数量上居世界第二位,仅次于意大利。首都北京拥有6项世界遗产,是世界上拥有遗产项目数最多的城市。而苏州是至今唯一承办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的中国城市(2004年,第28届)。
      
文物:从历史、艺术或科学角度看,具有突出、普遍价值的建筑物、雕刻和绘画,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世界遗产标志构,铭文、洞穴、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;建筑群:从历史、艺术或科学角度看,因其建筑的形式、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,具有突出、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;遗址:从历史、美学、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,具有突出、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。